新京報快訊 (記者 張媛)2010年元旦曾經轟動一時的北科大女生殺女同學案,涉案女生段某被判處無期徒刑。近日,經北京市高院依法裁定,段某刑期減為19年。
  2010年1月2日凌晨,兩名北京科技大學女生產生厭世情緒,之後在一家酒店中相約自殺,結果段某在殺死對方後並未自殺,而是選擇報警自首。2011年12月19日,北京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段某無期徒刑。之後段某不服,提出上訴,但被北京市高院於2012年7月18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宣判後,段某即交付北京市女子監獄執行。經過一年多的改造,監獄方面向法院提出了減刑建議。法院經審理查明,罪犯段某在刑罰執行期間能夠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積极參加學習,完成勞動任務,2014年4月獲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
  法院認為,罪犯段某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刑至2033年11月12日止。
(原標題:北科大女生殺女同學案 無期徒刑減為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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