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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3月23日訊 據聯合晚報報道,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案,臺北地方法院21日宣判黃世銘泄密方面無罪,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可易科罰金新臺幣4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黃世銘履行承諾,在得知判決結果後,隨即發表聲明宣佈辭去“檢察總長”職位。
  “司法鐵漢”或“偏執狂”?
  臺灣《聯合晚報》22日刊文說,與黃世銘共事的特偵組檢察官,在黃世銘一審被判有罪後,感嘆黃世銘的性格決定其命運。黃世銘被提名為“檢察總長”時,媒體給他冠上“司法鐵漢”的封號,但熟習黃世銘的司法圈內人,卻指黃是“偏執狂”。
  黃上任之初,有資深司法官預言,黃的個性一定會闖禍,預言果然成真,將近4年的任期,黃世銘打算將“司法關說案”當成卸任代表作,卻變成首位被判有罪的“檢察總長”。
  據報道,與黃世銘頗有互動的特偵組檢察官這樣形容,黃專辦自己人泄密,司法圈內更是盛傳,在查辦高院法官集團貪瀆案時,黃為業績搶案辦之餘,還要追究“調查局”的泄密責任,特偵組檢察官在與媒體互動時,沒人敢多談偵辦中的案情,以免給自己惹禍上身,但沒想到黃最後卻因泄密給馬英九而有罪下臺。
  文章稱,黃世銘早年擔任“法務部主秘”時,就展現相當特異的行事風格,“法務部”內有司法官員利用時間攻讀碩士班,遭黃世銘行政懲處;黃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期間,銜命與“立法院”互動,推動法案,但不擅與“立法委員”打交道的他,卻將專責與“立法委員”接觸的法務官員指責為“交往複雜”。
  始終認為自己不會錯 錯都是別人
  文章指,黃世銘以“悲憤莫名”形容他的心情,隨後請辭,感嘆“關說者”輕縱,揭弊者重懲。瞭解黃世銘的圈內人,對黃此時的心境,深信不疑,因為黃到請辭下臺,都不認為他有錯。
  文章說,正因為黃世銘主觀的人格特質,他始終認為自己不會錯,錯都是別人,在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時,有特偵組檢察官不敢勸黃,只敢提醒註意程序問題,但黃見獵心喜,急著處理日漸交惡的曾勇夫,與想拉王金平下臺的馬英九一拍即合,鑄下大錯。
  文章說,沒有人認為黃世銘是作姦犯科,或貪贓枉法之徒,但黃卻像風紀股長,每天緊盯“最高檢”司法行政人員有無提早吃午餐。最近的司法判決,包括李登輝涉犯“國安密帳案”、許榮洲姦殺女童案等諸多大案,陸續被判無罪,甚至無罪定讞,如此辦案質量,怎是民眾期待的檢察精英作品。
  性格決定命運
  文章說,在臺灣司法圈內,談起黃世銘,無人敢挑戰他的公正不阿,疾惡如仇,看到黃世銘司法官生涯的結束,卻是被判有罪下臺的難堪景象,有人為黃抱不平,但與黃接近的檢察官,也不免有性格決定命運的無奈感嘆。
  黃世銘被控在“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的“司法關說案”於去年9月5日偵查簽結前,二度將案情報告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後遭臺北地檢署依“刑法”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文/董介白)
  責任編輯:燕子  (原標題:“鐵漢”黃世銘下臺同事嘆:個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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