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對地方官員來說,應該依靠人民所賦予的權力去造福一方百姓,而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手中的權力異化成為斂財的法寶
  □鄭昕齊雷傑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農業社會中國古人的生活之道。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一“箴言”,如今卻成了官場上一些不法幹部圈錢的明規則。例如,據河北省紀檢機關通報,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研員、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家中搜出現金1.2億元,黃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島等地的房屋手續68套。這些細節12日在網上引發關註,其貪欲之大令人髮指。
  現金1.2億元燒沒燒點鈔機人們不好猜測;37公斤黃金,以12日的金價來算,價值約1100萬元;至於68套北京、秦皇島等地房產價值幾何,“你懂的”。這個“靠水吃水”的巨蠹,為何能搜刮到如此多的不義之財?究其原因,不外乎馬超群掌握著一般人碰觸不到的公共資源:城市供水,這是一塊肥肉。
  在一般人眼中不顯山露水的供水公司,權責清單包括:自來水經營、建設工程工地施工用水、供水設施建設,如果損公肥私、違規操作,背後的貓膩和利益之大不言而喻。
  對一些把公共資源當做家產的官員來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儼然已成了明規則,並且還被慣出一副“霸王”嘴臉。前不久,河南鶴壁市淇縣供電所所長楊樹森等人在某KTV消費後,與經營者發生糾紛,遂酒後進行打砸,更無緣無故拉閘停電,導致縣城大面積停電,涉及3000到5000戶居民商戶,停電時間長達6個小時。長期以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電吃電”“靠氣吃氣”,這些握有壟斷權力的官員,由於缺乏監管,已經沉醉於失控的權力場中。
  要治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小官巨腐病,首先需要一場法治“震撼教育”,挫挫“礦老虎”“水老虎”“電老虎”們的威風。要嚴格執法打掉一批依靠“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明規則發家的貪官。“電老虎”楊樹森的醜行被曝光後,迅速被撤職、行政拘留,就是懲前毖後、以儆效尤的典型。中央巡視組對四川省的反饋指出,在一段時間內,一些領導幹部插手國有企業轉制、礦產水電土地資源出讓、工程建設和政府採購,教育、衛生、政法、交通、國土資源等部門腐敗案件高發頻發,“靠山吃山”現象突出。這證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現象已經引起紀檢部門高度重視。
  長遠之計,則在於明確官員手中的權力與責任,加強監督,用制度把權力關在“籠子里”。必須斬斷那些掌握壟斷資源的官員不斷擴張的權欲以及伸出的貪婪之手,讓權力在法規底線上運行。在他們頭上懸起一把法治利劍,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約束。
  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對地方官員來說,應該依靠人民所賦予的權力去造福一方百姓,而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手中的權力異化成為斂財的法寶。
  (原標題:嚴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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